纳税期的递延,亦称为延期纳税,是指企业被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期或延迟支付税款。实现税款递延的方法多种多样,其中包括采用委托销售的方式。当企业选择委托代销结算方式时,必须与受托方签订“委托代销合同”。该合同应明确规定代销的商品种类、代销手续费、结算方式以及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等内容。在货物销售款项得到清偿时,受托方还需向委托方提供详细的销货清单。
会计处理方面,企业在发出产品时,其分录为:
借:产成品—发出商品—委托代销产品 贷:产成品—库存产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