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通常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而让渡资产所计提的摊销额等,则作为其他业务成本处理。
1. 出租包装物,取得租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
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
2. 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租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提
折旧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3. 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模式后续计量,取得租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提折旧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取得租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反分录)
4. 出租无形资产(转让使用权),取得租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提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