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5 03:42:03
问答
在来料加工业务中,免税政策意味着其耗用的进项税额无法进行抵扣。如果免税货物与应税货物混合使用,则必须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与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具体来说,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共同用途货物的进项税额 - 进项税额转出额)× 当期来料加工业务工缴费销售额 / 当期全部销售额。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sysxhz@126.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sysxhz.com/s/1312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