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若企业遭遇亏损,而次年实现盈利,则在计算次年的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具体来说,企业可以将上年的亏损额从次年的利润中扣除,仅对扣除后的净利润部分缴纳所得税。这一做法旨在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鼓励企业在面临困难时能够继续经营并寻求复苏。
通常情况下,企业可以连续5年使用以前年度的亏损来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然而,鉴于当前疫情对许多行业造成的巨大影响,政府特别规定了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这些政策,2020年度内发生的亏损,其最长结转年限已从原来的5年延长至8年。这意味着,即使企业在未来几年内仍未能完全弥补之前的亏损,也有机会在未来更长的时间内逐步消化这些损失,从而减轻税负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