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4 21:42:09
问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可以享受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3%),应纳税额=销售额×2%。此外,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减税政策,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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