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房屋大修期间,因连续停用半年以上,可享受免征房产税的优惠。此免税额度需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并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进行扣除,同时应在申报表的附表或备注栏中作出相应说明。
若纳税人需要申请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房产税豁免,必须在大修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修房屋的名称、具体位置、产权证编号、房产原值、使用目的、大修的原因、大修合同以及大修的起始和结束时间等详细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所需的报送材料清单。纳税人应严格按照当地税务局的要求准备并提交所有必需的文件,以确保顺利获得房产税的豁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