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必须附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这是一项重要的财务规定,旨在确保所有相关企业的税务信息透明且准确。
具体来说,这些企业在准备和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过程中,不仅要详细列出其收入、支出及利润情况,还需额外提供一份关于企业间关联交易的报告。这份报告有助于税务机关更好地理解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从而进行有效的税收管理。
此外,通过要求企业提供此类报告,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跨境经济活动的监控,防止逃税漏税行为的发生。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国家财政秩序,也促进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因此,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而言,遵守这一规定是其法律责任所在,也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