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缴销登记,用票人需领取并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 《发票领购簿》;
2. 霉变、水浸、虫咬、火烧残存的发票;
3. 其他需要的资料、证明。
二、审查办理,接收用票人提交的材料时,应给纳税人开具《发票业务受理回执单》,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残存发票进行清理核实,并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对用票人的发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三、缴销处理,经审查无误后,收缴应缴销的残存发票,并在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缴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