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在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其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部分,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若超过该比例,超出部分则可在未来三年内继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对于公益性社会组织而言,需要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才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2、值得注意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无需特别认定即可直接享受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政策。
3、此外,直接向个人进行的捐赠行为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中予以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