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企业支出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若符合特定条件,并且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这部分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此比例的费用,可以在未来纳税年度内结转扣除。
2.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方面,如果该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则可全额在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同样可以在未来年度进行结转抵扣。
3. 当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时遭受损失,这些损失需在确认发生的年度内一次性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4. 关于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财产转让、债务重组、接受捐赠以及无法偿还的应付款项等,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无论是货币还是非货币),原则上都应在确认收入的那个年度内一次性计入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