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置的车位,如果是为了停放公司车辆,其相关费用可以按照规定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1. 对于已经办理了产权的车位,如果车位与房屋构成一体,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折旧;如果车位未与房屋构成一体,则应计入无形资产并按照摊销年限进行摊销。
2. 如果车位无法办理产权,那么该车位相当于是租用的。如果有合同规定租期的,可以根据租期分期进行扣除;如果没有合同规定的,则应比照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进行摊销,且摊销年限不得短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