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3 19:43:38
问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的规定,企业若发生资产损失,必须按照既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才能在税前予以扣除。任何未经正式申报的损失,均不能在税前进行扣除。因此,企业在处理固定资产时产生的净损失,若想在税前扣除,就必须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产损失申报资料,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报。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sysxhz@126.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sysxhz.com/s/1310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