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坏账扣除需符合特定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述损失,涵盖了企业在正常运营中遭遇的固定资产与存货的盘亏、损毁、报废损失,财产转让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以及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其他各类损失。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支出不得予以扣除:
未经正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这一点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在发生资产损失后,必须依照既定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方可在税前进行扣除。若未完成申报流程,则相关损失无法在税前得到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