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涵盖了多种类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这涉及到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商品、产品等有形资产的购买、销售和租赁活动。当这些交易涉及两个或以上的相关方时,它们通常被视为关联交易,并可能受到税务部门的反避税审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如果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从而减少了企业或其关联方应纳税的收入或所得额,税务机关有权采用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因此,关联企业的业务可能会影响免税情况,需要重新进行相关的认定。如果必要的话,还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