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此之前,投资者从股票分红中获得的实际税率为10%。
具体来说,持股时间指的是从购买股票到出售股票之间的时间段。例如,如果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的前一天买入股票,并在一周后收到分红,那么上市公司将按照5%的最低税率代扣代缴红利税。然而,如果投资者在持有股票不满一个月的时间内卖出,他们将适用20%的最高税率,结算机构将从账户余额中根据税基再补征15%。只有在持有股票满一年后卖出时,才无需补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