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收取的开户费,在税务处理上应归类为服务费,并据此缴纳增值税。
目前,针对自来水公司收取的开户费如何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出台具体的规定。然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燃气公司以及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若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集资费、手续费、代收款等,这些费用均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范畴,因此应征收增值税,而非营业税。”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开户费应当被视为一种服务行为,从而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