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的有效性取决于其加盖的印章类型。通常,财务章是用于正式财务凭证的必备印章,而发票专用章则主要用于发票。因此,若收据上仅盖有发票专用章而无财务章,那么这类收据无法作为税前扣除的有效凭据。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场景下使用的收据种类和规定也有所区别。在企业内部,例如材料调拨、员工押金收取或出差借款退还等情况,采用企业自制收据是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成本费用记录入账。此外,当企业与部队之间进行业务交易时,如果该交易属于免税范畴,可以使用由部队监制的收据,此类收据同样适用于会计记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在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这也是被认可的记账方式。最后,企业间发生的商业交易通常需要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收据来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