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1 13:41:07
问答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明确要求,企业在建工程试运行期间所产生的收入应当被纳入总收入范畴,并按照收入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计算。
此外,根据该法律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所有与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项目,如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以及其他支出等,均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sysxhz@126.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sysxhz.com/s/1308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