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1 07:42:40
问答
公司与提供固定资产租赁服务的单位签订车辆使用协议,以公允合理的价格租用这些资产,这属于经营性质的租赁。由于车辆的所有权归属于出租方,承租方仅享有使用权,因此不计入公司固定资产总额。在此情况下,公司可以报销因使用车辆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此外,公司需按时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并要求对方出具正规发票。在年度所得税结算时,这些费用将按规定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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