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1 07:41:38
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文件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转移地点后剩余的发票不能在异地使用。此外,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文件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导致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时,必须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相关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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