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专用发票逾期未认证导致退货时,销售方可以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以进行冲减。如果销售方已经开具了专用发票但尚未交付给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没有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销售方可以在新系统中填写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写《信息表》时,销售方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凭借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的形式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