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访问国家税务总局XX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选项下的“发票使用”,然后点击“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
2. 在业务功能菜单中,找到并进入“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页面。
3. 在发票信息部分,针对增值税普通发票行次进行操作。申请类型需选择变更,将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设定为“十万元”。离线开票总金额至少应填写1000001元。表头信息中需要填报定额发票累计领用金额,如果没有定额发票则填写零。其他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如实填写。
4. 完成上述步骤后,在页面左上角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请。最后,请耐心等待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