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这包括了用人单位所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以及其他形式的补助费用),如果该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这部分收入将免征个人所得税。然而,对于那些超出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的部分,则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计算。具体来说,这部分高出的部分应当除以本人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然后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并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个人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了12年,那么在进行上述计算时,工作年限将以12年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