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0 22:42:28
问答
《关于饲料产品免征
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单一大宗饲料的免税范围包括以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具体而言,这一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以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如果属于上述范围内的豆粕饲料,则可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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