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那些面临税负压力的小型企业,政府决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实施临时减税政策。这项措施旨在缓解这些企业的经济负担,促进其稳定发展。具体规定如下: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将暂时适用18%的税率;而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企业,则暂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需要根据实际收入情况换算全年所得,并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预缴或年度结算。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过程中必须采用全额累进的方式,不允许分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