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相关开支,均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进一步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具体阐释了这一原则。该条款明确指出,“有关的支出”指的是与获取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而“合理的支出”则是指那些符合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规律,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且正常的支出。
因此,当企业因业务需要,与个人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或协议时,如果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在支付时是合理的,那么这笔费用就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但必须注意的是,所约定的租金应当基于市场行情和实际使用情况来确定其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