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购买原材料时,这些成本应计入原材料或在途物资的科目。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方法:
1. 如果发票与材料同时到达,
借记原材料账户,
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2. 如果发票已到、材料未到,
借记在途物资账户,
同样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3. 如果材料已到、发票未到且无结算凭证等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暂不入账,等待获取发票。
(2)若月末仍未收到发票,则需按估计价值入账,
借记原材料账户,
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下月初使用红字冲回之前记录,
借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贷记原材料,
(4)一旦发票到达后,根据实际发票信息进行登记入账,
借记原材料,
再次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