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制原始凭证时,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规范和要求。首先,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是至关重要的。所有填写的经济内容和金额必须真实可靠,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严禁任何形式的虚构或篡改。此外,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无缺。每一项必要的信息都应当被仔细记录,并且经过相关责任人的审核与签字确认。不完整的凭证无法作为合法的
会计记录依据。
其次,对于涉及具体金额的原始凭证,无论是大写还是小写金额,都必须保持一致且准确无误。例如,购买商品后应附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则需提供收款方的正式收据。多联式的原始凭证应明确标注各联的使用目的,并确保只有一联用于账簿登记。发票和收据等重要文件应使用复写纸打印,并保持编号连续性,作废时应加盖“作废”印章,连同存根一并妥善保管。
最后,关于原始凭证的书写格式也有严格规定。通常建议使用蓝色墨水进行书写,以保持字迹清晰可辨。
支票等特殊单据必须采用碳素笔填写。阿拉伯数字应逐个书写,避免连笔,且在人民币符号与数字间不留空隙。大写金额部分则需使用易于辨认且不易涂改的汉字表示,如壹、贰等,不得随意简化或替代。当阿拉伯数字中间包含“0”时,相应的大写金额中也应体现这一点,但连续多个“0”可以合并表示。通过这些细致入微的规定,旨在确保每一份原始凭证都能准确无误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并为后续的会计处理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