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继承取得的房产无需缴纳所得税和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况,不征收契税。
此外,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