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当企业投入资金用于研究开发活动时,需要记录在“研发支出”科目中。
借方:研发支出
贷方:银行存款(或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库存现金等科目)
其次,对于无法直接资本化的研究费用,应将其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借方: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方:研发支出
最后,当开发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且无形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这部分费用将被转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中。
借方:无形资产
贷方:研发支出
此外,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还需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及相关研发项目文件进行备案。
所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研发支出”辅助账;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也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以及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