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主要包括财政部门。除了财政部门,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对相关单位的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