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指一般纳税人证明的话,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纳税人可以保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该表可以作为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证。
对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书的打印,纳税人可以在国税局网站进行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登录国税局网站,找到文书查询选项,点击打印证书。
其次,纳税人还可以选择在税务局进行现场打印。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证书需要在企业的税务登记上加盖一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章才能生效。这个证书由税务局颁发给企业,用于证明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身份。
以上是关于一般纳税人证明和资格认证书的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