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准则,每年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和成本时,需要进行以下
会计分录: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此外,每月还需要根据工程完工程度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并结转成本。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
毛利-XXX项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
当合同完工时,需要将xxx项目工程结算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进行对冲。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结算-XXX项目。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X项目。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XXX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