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时,应将符合费用化条件的计入财务费用,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则计入在建工程。
每期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期初应付本金余额 × 实际利率 = (期初长期应付款余额 - 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 × 实际利率。
如果企业购买的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并且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相关科目(如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差额部分则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
利息费用时,应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准则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本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差额部分则借记本科目。
同样地,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当期利息费用,应借记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