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类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除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之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所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这些账户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进行核准,并颁发开户许可证。
备案类账户则包括一般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及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应在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进行备案。
存款人在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后,需等待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然而,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以及因借款转存而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对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来说,正式开立之日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而对于非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则是指开户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