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在开立时,应对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进行审核。如果资料合规,且符合开户条件,则予以核准。这个过程通常需要2个工作日。
在开立后,存款人需要等待3个工作日才能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是,对于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这个等待期不适用。对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而对于非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在撤销时,如果账户符合销户条件,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如果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在撤销其原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账户。此外,对于按照账户管理规定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
逾期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将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将被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