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工具,具有许多优点。首先,它方便实用。持卡人可以凭借信用卡在全国各地的大中城市提取现金或者在同城、异地的特约商场、商店、饭店、宾馆购物和消费。
其次,信用卡具有通用性。除了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和进行现金结算外,信用卡还可以办理同城、异地的转账业务。它能够代替
支票、
汇票等结算工具,具备银行户头的功能。
此外,信用卡还允许在存款余额内消费并善意透支。持卡人取现或消费时以卡内存款余额为限度。当存款余额减少到一定限度时,应及时补充存款。一般情况下,持卡人不会透支。但是,在急需时,允许在规定限额内小额善意透支,并计付透支
利息。
信用卡是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向信誉良好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信用凭证。它可以在指定的银行提取现金,或在指定的商店、饭店、宾馆等购物和享受劳务时进行记账结算。
信用卡的基本形式是一张附有证明的卡片,通常用特殊塑料制成。其标准尺寸为:卡片长85.72mm,宽53.975mm,厚0.762mm(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卡片上印有发行银行的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目前,我国发行的信用卡主要有牡丹卡、长城卡、万事达卡、维萨卡、金穗卡、龙卡、太平洋卡等。例如,交通银行发行的太平洋卡就是其中一种基本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