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所得税是一种针对国营企业征收的税种,主要针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纳税人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而联营企业则以投资各方(包括行政、事业及其他单位)为纳税人。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将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包括营业外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国家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金和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大中型国营企业适用55%的固定比例税率,而小型企业、饮食服务企业和营业性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则适用八级超额累进税率。
国营企业所得税按年征收,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税额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对于适用55%固定比例税率的企业,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而对于适用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的企业,在预缴税款时,需要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求得全年应纳税额,然后再换算为当月累计应纳税额,求得本月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