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借款单具备原始凭证的功能。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这些内容是原始凭证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了凭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原始凭证的种类很多,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各种报销单据等。不同种类的原始凭证适用于不同的经济业务,能够满足不同业务的需求。
在使用电子借款单作为原始凭证时,需要记得留好电子档案。电子档案是指以电子形式保存的原始凭证的副本。保留电子档案可以方便后续的查阅和审计工作,同时也能够保护凭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总之,电子借款单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使用,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和功能。同时,记得留好电子档案,以便后续的管理和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