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材料汇总表是一种自制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由本单位内部经办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例如,收料单、领料单、开工单、成本计算单和出库单等都属于自制原始凭证。
与自制原始凭证相对应的是外来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与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事项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例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以及企业购买商品和材料时从供货单位取得的发货票等都属于外来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在
会计处理中具有不同的作用和重要性。自制原始凭证主要用于记录本单位内部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而外来原始凭证则用于证明与外单位的经济往来。这两种凭证在会计核算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会计人员需要仔细审查和核对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只有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才能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