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这些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特许权等。
要确认某项资产是否具有可辨认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有关的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等。 2. 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分离。
需要注意的是,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因此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范畴。
只有当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 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然而,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成本无法可靠地计量,因此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