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
会计处理涉及多个科目。首先,借方包括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这些科目代表了企业所拥有的非货币性资产。
其次,贷方包括固定资产清理、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用于记录处置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损益。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则反映了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获得的收入。
在处理过程中,企业需要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并将其计入贷方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中。同时,企业还需要将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的资金流动情况记录在银行存款科目中。
综上所述,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涉及到多个科目,包括借方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以及贷方的固定资产清理、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等。这些科目的处理方式能够帮助企业准确记录和反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带来的经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