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的
会计处理中,当收到应收账款时,账务处理的方式如下:
首先,借方会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这意味着公司收到了一笔款项,这笔款项被存入了公司的银行账户。
其次,贷方会记入应收账款—某某单位。这意味着公司确认了这笔款项是来自于某个特定的客户或单位,并且这笔款项成为了公司的应收账款。
现在,假设以前应收款现在开票,账务处理的方式会有所不同。具体来说,以下是新的账务处理方式:
首先,借方会记入应收账款—某某单位。这意味着公司确认了这笔款项是来自于某个特定的客户或单位,并且这笔款项成为了公司的应收账款。
其次,贷方会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这意味着公司确认了这笔款项是来自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最后,贷方还会记入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意味着公司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作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税费。
通过以上的改写,我们可以更清晰地了解不同情况下的账务处理方式。无论是收到应收账款还是开具发票,都需要根据具体的交易情况来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以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