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只对卷烟和白酒采用复合计税方法。复合计税是指根据征税对象的实物量和价值量来征税,即从价定律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征收方式。
首先,从价定律是根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来计算应纳税额。这意味着,对于卷烟和白酒来说,其销售价格将直接影响应纳税额的大小。销售额越高,应纳税额也就越高。这种计算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应税消费品的市场价值,确保税收与产品的价值相匹配。
其次,从量定额是根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来计算应纳税额。这意味着,无论卷烟和白酒的价格如何变化,只要销售数量相同,应纳税额就是固定的。这种计算方法可以保证税收的稳定性,不受价格波动的影响。
最后,将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相加,即可得到该应税消费品的总应纳税额。这种复合计税方式能够综合考虑产品的市场价值和销售数量,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总之,我国目前对卷烟和白酒采用复合计税方法,既考虑了产品的市场价值,又考虑了销售数量,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这种计税方式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为税收征管提供更准确的数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