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二、进口货物,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需要缴纳增值税。
三、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这类劳务也被称为销售增值税的应税劳务。
四、销售服务。这包括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等。
五、销售无形资产。这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六、销售不动产。这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以上就是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这些规定为税务部门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管理提供了依据,也为纳税人了解自身应纳税款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