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一项特殊的权利,它赋予那些对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一种“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收购自己股份”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股东都享有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的权利。
这一权利的目的是保护异议股东免受不公平待遇。当公司做出一项重大决策时,可能会影响某些股东的利益。如果这些股东不同意公司的决策,他们可以行使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他们的股份。这样,他们就可以避免继续承受公司决策所带来的损失。
此外,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还有助于促进公司治理。当公司面临重大决策时,如果存在异议股东,公司管理层需要更加谨慎地考虑决策的影响。这有助于确保公司决策更加符合所有股东的利益。
总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一项重要的保护措施,旨在保护异议股东免受不公平待遇,并促进公司治理。它为异议股东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救济途径,使他们能够在遭受不公平待遇时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