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购进商品或服务并已支付款项,但尚未收到相应的发票时,需要后期补回发票。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按照合同或协议对所购进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暂估,待实际收到发票后再进行冲减,并按实际金额入账。
首先,根据暂估的商品或服务,可以编制以下
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XX商品—暂估 贷:银行存款等
这个分录表示企业已经支付了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款项,但是还没有收到对应的发票。因此,将暂估价计入库存商品中,同时将支付的款项记入银行存款账户。
下个月初,当实际收到发票后,需要对上述分录进行冲减,并按实际金额重新入账。具体操作如下:
借:库存商品—XX商品 贷:库存商品—XX商品—暂估
这个分录表示实际收到发票后,将之前暂估的商品价值从库存商品中冲减,并将实际金额计入库存商品中。
通过以上的会计处理,企业可以准确地记录购进商品或服务的情况,并在收到发票后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