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的业务招待费,根据使用部门的不同,可以计入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或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等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现金等
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根据发生额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其中的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如果其他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企业支付的业务招待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并确保符合相关的
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同时,企业在进行业务招待费的核算时,还应当注意合理控制费用的使用,避免超出合理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