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税率与免税是两种不同的税收政策,它们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抵扣权利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首先,零税率是指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在税法规定的税率为零的情况下,虽然具有纳税的义务,但实际上无税可纳。这意味着纳税人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款,因为税率为零。然而,尽管纳税人没有直接缴纳税款,但他们仍然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这种抵扣权利表现为纳税人可以退还在各个流转环节已缴纳的税款。换句话说,纳税人可以将之前缴纳的税款退还给自己,以弥补他们在销售零税率货物时所承担的纳税义务。
相比之下,免税则是指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与零税率不同,免税政策不仅免除了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还规定生产销售免税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意味着纳税人在销售免税货物时,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换句话说,纳税人不能将之前缴纳的税款用于抵扣销售免税货物时的纳税义务。
综上所述,零税率和免税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抵扣权利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零税率虽然有纳税义务,但纳税人实际上无税可纳,并具有抵扣税额的权利。而免税则完全免除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并且禁止抵扣进项税额。这些差异使得纳税人在选择适用税收政策时需要考虑其具体情况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