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自建固定资产时,如果领用了外购的原材料,那么
增值税是可以正常抵扣的。这意味着企业不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在购买原材料的过程中,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首先,企业需要借记“原材料”科目,以及应交税费中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这两个科目的金额应该相等,因为企业需要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等于原材料的成本加上相应的增值税。
其次,企业需要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这是因为企业还没有向供应商支付这笔款项,所以需要将这笔债务记录下来。
接下来,当企业自建固定资产时,如果使用了这些外购的原材料,那么企业的账务处理会有所不同。具体来说,企业需要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这个科目表示企业正在建设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
最后,企业需要贷记“原材料”科目。这是因为企业已经使用了这些原材料,所以需要将其从库存中减去。
总之,当企业自建固定资产时,如果使用了外购的原材料,那么增值税可以正常抵扣,不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此外,企业在购买原材料和自建固定资产时,都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